鲁人办发[2008]131号
各市人事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今年是我省实施博士后制度20周年,省政府拟表彰一批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博士后和工作成绩突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结合历年评估情况,经层层遴选推荐、公示和专家评审把关,选拔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自2008年9月26日起,对山东省优秀博士后候选人和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候选单位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候选单位和优秀博士后候选人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和推荐单位同时公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08年9月26日—10月6日。
三、公示内容
推荐单位可以采取张贴公示公告或登载内部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本通知,以及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候选单位的《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推荐表》和省优秀博士后候选人的《优秀博士后推荐表》。公示期间,如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单位人事处(科)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省人事厅反映。
四、要求
各市人事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核查有关情况,并及时将公示情况反馈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省人事厅公示期限:2008年9月26日—10月6日
接访时间:9:00—11:00 14:00—16:00(限工作日)
接访地点: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31¬—86062283,86902381
附件: 1.山东省优秀博士后候选人名单(20人)
2.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候选单位名单(10个)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专家 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