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垦利县委 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村及选派部分县直部门单位联系帮扶村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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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5 11:00:51 来源:县党史史志办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经研究,现就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村及选派部分县直部门、单位联系帮扶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系乡镇的主要任务 1、指导乡镇党委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活力,提高执政能力。 2、指导乡镇党委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抓好乡镇的社会稳定工作。 3、引导乡镇研究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帮助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区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4、督促乡镇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5、指导乡镇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二、联系帮扶村的主要任务 1、广泛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在农村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 2、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使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基本达到县“五好支部”标准要求。 3、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化机关党员与农村党员群众的“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增进机关党员对农村党员群众的感情,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积极开展科技培训活动,培养致富能手,帮助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会一技之长。 5、帮助农村选准致富路子,配置主导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通过联系帮扶,使联系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至少提高10个百分点。 6、帮助解决当前农村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所能及地为联系村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惠及村民的好事实事。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生产条件,消除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抓好农村社会稳定。 7、联系小康文明村的单位,要按照全县创建小康文明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小康文明村建设任务目标的落实。 三、联系帮扶的时间及形式 这次联系帮扶的时间为一年半,从2005年3月开始,到2006年9月结束。 县五大班子领导成员每人联系一个村,每个联系村安排1个县直部门、单位配合县级领导联系帮扶,确定8名县委常委同时联系乡镇(含红光)。县人大、政协不驻会的县级领导,不安排联系任务。县委书记每年到所联系村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县委常委每月到所联系乡镇(办事处)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到所联系村驻村和调研时间不少于20天;其他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到所联系村驻村和调研时间不少于20天。 县直部门、单位联系帮扶村是干部下派工作的形式之一,纳入干部下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管理。联系帮扶的部门、单位要选调三名干部组成联系帮扶组,具体负责联系帮扶工作,组长由一名领导班子副职担任。联系帮扶组不住村,但要保证有足够的精力用在联系帮扶上,每月至少到现场办公一次,至少解决2—3个难题,确保联系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管理及考核验收 (一)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村工作 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村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书面向县委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写出1-2篇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报告。 (二)县直部门、单位联系帮扶村工作 1、联系帮扶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帮扶期间,县委组织部下派办将对联系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进村情况、帮扶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地进行抽查、督导和调度。 2、每个乡镇确定一名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联系单位制定帮扶计划,督促被帮扶村工作的开展。 3、帮扶工作到期后,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统一进行考核验收。 4、按照考核结果,对包村工作措施得力,任务完成较好,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联系帮扶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除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外,继续延长帮扶时间,直到完成帮扶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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