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广饶县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饶县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方案 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我县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81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3号)、《东营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6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为依据,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为目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依法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7年10月底前,关闭以下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 1、无营业执照、非法占地用地、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采矿许可证》的; 2、窑场位置在县城市规划区及乡镇小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 3、窑场位置在河道行洪区范围内的; 4、窑场位置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 5、现已暂停生产的。 2008年年底前关闭县境内所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8月25日至8月31日)。有关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查清每一家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用地面积、取土来源、审批情况以及企业的规模、生产经营等情况,逐一进行登记,确定2007年和2008年分批关闭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名单。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关于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规定要求进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县国土资源局、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电视台、广饶大众报社等部门、单位要搞好配合。 (二)限期停产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有关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要责令和监督列入2007年关闭范围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停止制坯。自9月20日起,县供电部门要切断列入关闭范围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制坯生产用电。 (三)自行拆除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四)强行拆除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对不按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由有关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强行拆除。 (五)检查验收和土地复垦阶段(11月1日以后)。对关闭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逐一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关闭措施落到实处。对在关闭工作中发现占用基本农田、严重破坏耕地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要及时做好已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用地的复垦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列入2008年关闭范围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限期2008年10月31日前停产,12月31日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和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要分别成立组织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关闭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有关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是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实施主体,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关闭时限,落实专门队伍,集中时间落实关闭任务,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关闭任务按期完成。县工商局要及时吊销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县国土资源局要收回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县公安局要维护关闭工作秩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监督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做好人员分流等善后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全力配合有关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做好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关闭工作。对因组织工作不到位,到期不能完成关闭任务,影响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工作大局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县建设、发改、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安监等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要求,适时发布鼓励发展的墙体材料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鼓励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确保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迅速发展,以弥补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带来的建筑材料短缺。自2007年9月1日起,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永久性围墙及规划区外省、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广饶镇、县经济开发区除县城规划区以外区域和其他乡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对超时限继续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设工程项目,县建设部门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予进行规划验收和工程质量验收备案,县房管部门不予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对违反禁用实心粘土砖规定的开发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广饶县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广饶县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成秋林 副县长 副组长:付建森 县长助理、县建设局局长 李国庆 县公安局局长 马乡村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黄国庆 县长助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 华 县法院副院长 秦兴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高凤远 县经贸局局长 高欣华 县安监局局长 钟家春 县环保局局长 郭端起 县水利局局长 刘法光 县交通局局长 万汝坤 县工商局局长 张旭慧 县国税局局长 庞卫东 县地税局局长 王重新 县供电公司经理 禹新军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陶家孟 广饶镇镇长 王国文 大王镇镇长 王英明 稻庄镇镇长 赵军元 石村镇镇长 燕德海 李鹊镇镇长 李长顺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广饶县关闭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马乡村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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