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综合管理站工作质量考评制度。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综合管理站工作质量抽查考评制度,定期对各综合管理站工作情况进行质量抽查,抽查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调动了综合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是对出租房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出租房主工作配合程度,将出租房屋分甲、乙、丙三类,综合管理员分别进行定期走访、上门采集信息、不定时上门集中清理检查措施,确保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三是落实治安管理连带责任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用工单位和出租人治安责任追究制。对用工单位、出租人故意隐瞒外来人员务工、租住情况,造成外来人员违法犯罪逃避打击处理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出租房主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连带责任。目前,街道登记出租房屋1905间、纳管率100%,登记流动人口24650人、纳管率95%以上。(辛店街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