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纂质量不断提高 《山东年鉴》在20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编纂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突出特色,精益求精,其编纂出版质量不断提高。1994年10月,在全省首届优秀年鉴评比活动中,《山东年鉴》获综合特等奖,并获得框架设计、条目编写、美术装帧三个特等奖和出版发行一等奖;1995年1月,在中国年鉴研究会举办的首届全国地方年鉴评奖中,《山东年鉴》1994卷荣获中国地方年鉴奖二等奖和三个单项二等奖;2001年、2002年,在中国版协年鉴研究会举办的第五、六届全国年鉴校对质量评比中,《山东年鉴》2000卷、2001卷被评为优秀;2003年3月,在中国版协年鉴研究会举办的第一届全国年鉴编校质量评比中,《山东年鉴》2002卷被评为优秀;2004年10月,在首届中国地方志年鉴评比中,《山东年鉴》2003卷获综合一等奖,同年,《山东年鉴》2004卷荣获中国版协年鉴研究会授予的中国年鉴奖,并获综合一等奖。由于《山东年鉴》连续十几年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编纂质量一年一个新台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被山东省新闻出版局评估为优秀期刊。
二、组织建设逐步完善
《山东年鉴》由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最初只设有年鉴编辑部,并且是用书号形式出版,1993年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取得正式刊号,即以年刊形式存在,这样更便于组稿、出版、发行等工作。从1992年起,《山东年鉴》由省政府主办、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承办,并逐步完善年鉴的组织机构。一是由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代行《山东年鉴》编辑委员会。《山东年鉴》从创刊时即由省地方史志编委会代行年鉴编委会的职责,由分管副省长任编委会主任,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1995年,省政府对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进行了调整,由每届的省委书记任编委会名誉主任,退休的有关老领导任顾问,省长任主任,分管副省长任第一副主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或委员,同时,分管副省长担任《山东年鉴》主审,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副主审。经历了十多年,数易其领导,但编委会的格局始终没有变,历任领导都非常重视支持年鉴工作,这是《山东年鉴》能够成功运作、持续发展的关键。二是实行代组稿制度。在全省17市的史志办公室设立代组稿人,由市向各县(市、区)征集稿件,统稿、汇总上报省年鉴,形成了省抓市、市带县的三级网络供稿体制。三是成立了《山东年鉴》理事会,由省、市有关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组成。年鉴理事会的成立,丰富了年鉴的内容,扩大了信息含量,增强了宣传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是成立了山东省年鉴学会。20世纪80~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国出现了年鉴出版热,带动了山东省年鉴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了协调、指导、规范全省年鉴事业的发展,1994年5月,山东省年鉴学会正式成立。目前,学会共有理事160多人,会员单位100多家,个人会员2000多人,成为全省最大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之一。省年鉴学会成立以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已成功举行多次全省年鉴理论研讨会,举办了四届全省优秀年鉴论文和六届全省优秀年鉴评奖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年鉴事业的健康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市级综合年鉴17种,县级综合年鉴达60余种,部门、专业、企业年鉴70余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出版各级各类年鉴150多种,成为全国编纂出版年鉴数量较多的省份之一。
三、创新实践不断探索
一是栏目设计的创新。《山东年鉴》1987年卷创刊时,设有22个栏目,主要是文献、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经济、工业、农业、交通邮电、建设环保、财政金融、商业、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教育、文学艺术、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生活、人物和附录。根据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改革开放的新情况,1991年卷对栏目作了局部调整,新设了“外经外贸”和“市地县概况”两个栏目,同时将“文化”、“文学艺术”两个栏目合并为“文化艺术”,1992年卷将“经济”栏目改为“经济管理”。此后几年,在保持整个年鉴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栏目和分目一直是处于调整完善的状态。1996年卷增设了“省情评说”、“乡镇企业”栏目;1998年卷增设了“私有经济”栏目;1999年卷将“私有经济”栏目改为“个体·私营经济”栏目;2001年卷将“商业”栏目改为“国内贸易”,将“外经外贸”栏目修改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将“金融·证券”栏目改为“金融·保险·证券”;2002年卷将“乡镇企业”栏目改为“中小企业”。2003年卷将“政治”栏目调整为“政党·政务”,将“交通·邮电”栏目调整为“交通·邮政·通信”,将原“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栏目合并为“科学”栏目。栏目的调整变化,适应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基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