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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参保居民门诊治疗可报销
2008-9-28 8:12:00   来源:山东劳动保障网

        922日上午,记者从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了解到,得了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人,通过申请后,也能报销医疗费用了。

  据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方便患有慢性疾病的人在门诊长期治疗,他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长期门诊治疗的人也能报销医疗费用的规定。而且这个规定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比较高,按一级定点医院的标准执行。

  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首先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供近年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以及近期的检查结果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将定期组织医疗专家组对申请的材料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通过评审的人,就可以享受慢性病在门诊治疗可报销的待遇。

 

来源:中国劳动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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