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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
2008-9-24 8:44:00   来源:山东劳动保障网

    近日, 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活动主题为“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服务对象包括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毕业生。专项活动时间为2008年9月,各区市可结合实际,适当延后或延长活动时间。专项活动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向每一位登记求职的毕业生免费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帮助他们了解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服务措施;二是搜集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广泛发布,通过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和召开专场招聘会,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三是做好返回原籍的毕业生失业登记和2008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情况统计工作,摸清底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四是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制定服务方案,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五是开展毕业生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有条件的区市要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将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到包括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小额信贷、跟踪服务等的“一条龙”创业服务中;六是人力资源市场或人力资源市场指定的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企业所在地设立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协助公安机关审核申请落户的条件,及时协助申请落户人员办理落户,定期与集体户的人员联系和沟通,同时开展代收、代缴社会保险等业务。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要达到三个目标:一是确保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免费的就业服务;二是确保活动的各类重点服务对象得到重点援助;三是确保登记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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