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情资料  黄河从这里入海  石油之城  生态之城  吕剧故乡  孙武故里  图说东营  音像东营  东营史志  市情论坛  市情我播报
热点聚焦  天南地北东营人  本埠快讯  外埠快讯  企业在线  东营区  河口区  广饶县  利津县  垦利县  服务与供求
  当前位置:首页 >> 文教卫生 >>
《济南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出台 “医保真空”近80万人将获保障
2008-6-11 9:14:00   来源:山东劳动保障网

    涉及济南市近80万各类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问题的规章即将出台。从济南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济南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济南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近日即将发布。
    日前,济南市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出台。今年将确保六项政府规章的制定,其中《济南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位列第一。
    公务员享受公费医疗,城镇企业职工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农村,农民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只有城镇非从业人员落入“医保真空”。这些人员主要包括少年儿童、各类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员等。
    2001年,《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出台,今年,该办法的修改也列入了济南市政府立法计划的“调研部分”,在时机成熟时将择机审议出台。
    即将出台的济南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了学生、老年居民、重度残疾或享受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员以及其他非从业人员四类人员。他们的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估计每人每年从40元到400元不等,学生的筹资标准要低些,而老年居民、重度残疾或低保人员的筹资标准较高,因为他们是医疗消费的主要群体。国家、省、市、区四级财政将按不同的人群给予相应补贴,个人再缴纳一部分,共同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需求。
    来源:齐鲁晚报

 

 

 

主办: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承办:山东省东营市史志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8381886  Email:0546260@163.com
版权所有:东营市史志办公室 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Copyright © 2007 www.dys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