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情资料  黄河从这里入海  石油之城  生态之城  吕剧故乡  孙武故里  图说东营  音像东营  东营史志  市情论坛  市情我播报
热点聚焦  天南地北东营人  本埠快讯  外埠快讯  企业在线  东营区  河口区  广饶县  利津县  垦利县  服务与供求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生活 >>
人保部:新《劳动合同法》要坚决执行
2008-11-10 9:18: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08-11-10

    针对不少企业和专家对新劳动合法提出的种种质疑,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天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三届年会上指出,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要坚决执行。另外一名不具名的官员也表示,新法执行,不能只听企业一方说法,应关注职工需求。
  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会上指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已经有了一个草案,将进一步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建立。
  对于目前有媒体提到的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延长职工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有可能延长至65岁。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在其报告中透露,要在明确最低退休年龄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弹性退休制度,建立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年龄密切挂钩的计发办法。
  近日,经济学家张五常撰文抨击新劳动法,认为此法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使我国经济形势雪上加霜。
  昨日,在社会保障论坛的会议间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劳动合同法》是人大通过的法律,必然要在全国坚决执行!”
  此外,参与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位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各种声音当然都会有的,这很正常。但是我们要看到,某些企业职工的工资确实还比较低,要看到职工的需求,不能只听企业一方怎样说。”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向记者表示,“如果说一些企业感到新法造成用工成本过高,只能说明过去对企业进入行业的门槛比较低,无法保障职工权益。如果多出一些合理的用工成本,企业就会破产,只能说明这些企业的经营实力太差。”
  编辑:方蕾

主办: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承办:山东省东营市史志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8381886  Email:0546260@163.com
版权所有:东营市史志办公室 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Copyright © 2007 www.dys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