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气价两方案齐喊涨》新闻追踪 燃气集团负责人表示民用气价两三年内不会变化 本报讯前日,,深圳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预备会召开,,并公布了两个价格听证方案,,尽管两方案对于居民用户用气价格均有所提升,,但昨日记者采访10多名听证代表后发现,,四成多受访者对此表示“可以接受”,,另有四成多未有明确意见,,剩下的一成左右则质疑此次提价的必要性。而只有两名听证代表接到市民的意见反馈,,主要是希望不要提价。而深圳燃气集团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采取方案二,,民用气价格两三年内都不会有变化。 “深圳管道天然气价与其他城市的比较”,,是昨日采访中多名听证代表最关心的内容。消费者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胡安表示,,自己查阅了国内几个城市的管道天然气价格,,发现深圳燃气比北京、上海2块多的单价贵一些,,与广州、佛山差不多。 “北京上海的天然气管道建设很早,,那时候的建设成本低投资少,,分摊到用气上的成本也少。再者就是北京的管道气用户大概是深圳的四倍,,也分摊了部分成本。广州的天然气价格3.8元左右,,佛山3.7元左右,,相比之下,,深圳的价格应该还是合理的。” 其他几名听证代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价格本身“可以接受”,,在方案一和方案二之间也没有明显倾向,,但不少人对此次的“定价模式本身”存在诸多疑问。“管道气的定价模式就是成本加成,,从方法来看没有问题,,但具体数字以及费用如何分摊,,还需要详细研究。”胡安认为,,“由于最容易发生浮动的采购成本有25年的购气合同保障,,因此每年的成本应该变动不大。” 消费者代表、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主任冯江则质疑管道气的成本核算,,“只有一年的成本核算数据是不完备和不准确的”,,并对“燃气提价的必要性”心存疑问:“有消费者打电话来说燃气涨价是搭煤电涨价的顺风车。”冯江认为,,像燃气公司这样的企业不能以赢利为唯一目的,,还要维护公众利益。即使亏本首先也要争取财政补贴和减免税收,,不能总让消费者来承担。 对话燃气集团 “民用气未造成企业亏损” “按现行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燃气集团的亏损部分究竟在哪?”“为什么深圳的天然气价格相比北京等城市要高?”“选择方案二后,,居民用气价格会否因市场价格联动,,而价格随时有变更?”昨日,,带着种种疑问,,记者专访了负责解释此次听证报告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陈炫。 “主要亏在商业用气价格差” 记者(以下简称“记”):现在试行的居民及学校用户3.5元/立方米的用气价格是如何算出来的?为什么两个新方案都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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