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08]53号)的精神,博山区在山头镇、夏家庄镇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农保处成立了调研小组,对试点镇(办)的人员结构、经济状况和当地低保制度、五保户供养制度、义务兵情况和计划生育制度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对筹资标准、财政补贴比例及预期领取养老金标准进行了反复测算,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山头镇和夏家庄镇共27个行政村,农村人口27823人,2008年适龄参保人口20591人,其中45-59周岁享受财政补贴年龄段人口6727人,60-69周岁享受财政补贴年龄段人口2314人,70-79周岁享受财政补贴年龄段人口1136人,80周岁以上享受财政补贴年龄段人口329人。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34人,享受计划生育补助的独女户26人。根据当地财政状况,两个试点镇(办)年财政补贴约为159万元(财政年补贴=缴费补贴+养老补贴)。农保处根据一系列基础数据进行了预期养老金可行性分析和动用个人帐户资金弥补养老补贴的可行性分析。通过测算,博山区农民养老金的领取标准高于预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能够保障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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