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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实行黄河水“两水分供”减少工农业配水矛盾
2007-9-21 16:27:59   来源:山东政务信息网

    东营市实行黄河水“两水分供”减少工农业配水矛盾,对农业和非农业用水不再混合供水,实行分时段供水。非农业用水一般在水质较好的冬季或农业不用水时安排引水,错开春灌、秋种等农业用水高峰期引水,不再与农争水。引黄闸按照实际引水情况,区别不同用途,农业、非农业用水分别签订供水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收水费。明确供水、需水双方的权利、义务,供水方如发现需水方转嫁供水用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发现之日前5天引黄渠首引水量按非农业用水计量;若仍不整改,供水方有权关闸停止供水,造成的损失由需水方承担。农业用水供水时,黄河部门参与非农用水水库的监督管理,监督非农用水水库不能偷引水价较低的农业水,杜绝转嫁供水用途、改变用水性质的事情发生。在非农用水供水协议放水时,灌区单位加强对用水渠系的管理,防止沿渠群众将水价比较高的工业性质用水引入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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